中国新闻网湖州3月19日消息,19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余、唐某保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倪某良被判处无期徒刑,三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审判中 胡萱 摄
被告人唐某余、唐某保为堂兄弟,二人与倪某良为表兄弟。21年前,三人因船上运输生意经营不善,便共谋外出实施抢劫,准备依靠自身对航道的熟悉,在水域“干上几票”。
凭借经验,三人知道货船大部分是由夫妻二人驾驶,容易控制,而且空载货船内也有卖出货物后的货款,于是便决定对空载的夫妻船实施抢劫。
1998年8月26日,兄弟三人从江苏省兴化市至江苏省吴江市八坼镇,当晚在八坼镇窃取了一艘水泥挂机船后,便驾驶该船到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桐乡市境内水域,继续物色抢劫目标船只。
被告人接受审判 胡萱 摄
28日晚上,南浔区练市镇白马塘的东外沙河上一片静悄悄,江苏籍被害人刘某、姜某驾驶着30吨水泥货船缓缓驶入。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在看似平静的水域中,埋伏了三个年轻人。
盯上刘某夫妻的货船后,唐某余、唐某保和倪某良采用“小船靠大船”的方式登上货船,用菜刀砍击、钝器击打头面部、扼勒颈部等暴力手段将夫妻俩制服,并用尼龙绳、铁丝捆绑住双手,将其抬入睡舱掩藏起来,最后导致夫妻二人死亡。
事后,兄弟三人抢走货船上12000余元人民币后,将船靠至岸边,丢弃衣物后,匆匆逃离现场。据交代,三人先是坐车赶往上海,随后返回江苏兴化老家。在老家待了两年暂时避过风头后,又出来做生意。
就这样,时间一晃过去20余年。因三人都是第一次作案,之前并未留下任何不良记录,所以这期间三人销声匿迹,一直处于公安机关排查范围之外。此外,唐某余漂白身份,还开起公司当了老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底,因经营不善,唐某余因欠薪事件身份信息被采集进入公安系统库。正是这次采集,终于让20年未破的案子有了头绪。
2017年12月28日,唐某余在上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讯问得知唐某保和倪某良落脚在宁波后,次日二人也被依法抓获。
据审判,被告人唐某余、唐某保、倪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唐某余欠薪行为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倪某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稍轻,所以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唐某余、唐某保判处死刑。
原标题:两人死刑一人无期 浙江21年前特大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