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山西法院对12人拐卖与收买儿童案宣判 2人获死刑
06-01 11:58:3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消息,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2017年6月27日,刘利萍、徐庆全携带一男婴去往山东贩卖途经阳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王传宾、徐庆全、李秀山、赵掌枝、史红雷、刘怀岗、刘利英、李秀平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根据本案拐卖儿童的数量,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传宾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原标题:山西:12人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被判重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