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风农贸市场有多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用拳头、果筐殴打老人。6月22日凌晨6点左右,中共弥勒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官方微博@福地弥勒 对此事发布通报称,因擅自占用摊位3商贩与4名市场管理人员互殴,双方均造成轻微伤,4名市场管理人员被行政拘留12日并罚款500元,3名商贩被行政拘留5日。
通报内容:2019年6月20日,有网民发帖反映“弥勒东风农贸市场,疑似城管殴打老人”引发网络热议。弥勒市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公安机关工作查明,2019年6月20日上午,毕某梅(31岁)、杨某风(40岁)、杨某于(50岁)3人到东风农场农贸市场内卖水果,将水果摆到招租摊位售卖。上午9时许,农贸市场管理人员顾某飞等5人发现毕某梅等3人擅自占用招租摊位后,要求3人将水果搬到临时摊位售卖。经顾某飞等人反复做工作,直至下午15时许,毕某梅等人仍在占用招租摊位,于是管理人员将毕某梅等人的秤收走,要求毕某梅等人到办公室处理,毕某梅等人不服从管理,现场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期间,杨某风和杨某于用水果刀指着管理人员辱骂,管理人员刘某龙便上前将杨某风和杨某于手上水果刀收走,毕某梅开始推搡、辱骂管理人员,杨某风、杨某于也参与辱骂、推搡管理人员,在推搡、拉扯过程中双方开始相互扭打,打斗造成双方人员受伤。经弥勒市公安局法医检验,双方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根据调查结果,公安部门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顾某飞、刘某龙、杨某勇、张某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结伙殴打他人,决定对顾某飞、刘某龙、杨某勇、张某兵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毕某梅、杨某风、杨某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决定对毕某梅、杨某风、杨某于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早在21日下午4点半左右,@福地弥勒 就因为此事发布了消息:网民反映弥勒东风农贸市场疑似城管殴打老人,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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