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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书记”受贿细节:有下属害怕被他当众羞辱送钱
10-15 14:20:06 来源:政事儿微信公号

政事儿微信公号消息,10月15日,《检察日报》刊文披露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正厅级)受贿细节。

文中披露,向火荣贵行贿的官员,不仅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些纯粹为了“破财免灾”。他们向火荣贵行贿不完全为了晋升,是因为害怕火荣贵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在众人面前羞辱、批评、辱骂自己。

据公开简历,火荣贵出生于1962年10月。1981年他从张掖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毕业后,在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工作,1991年转任甘肃省农委办公室副主任,2年后进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2001年,39岁的火荣贵开始担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后历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10年1月,火荣贵任职武威市委书记,任该职达7年。

据介绍,火荣贵在担任武威市委书记的7年里,多次收受下属官员的贿赂。而这些官员向其行贿的原因,不仅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些纯粹为了“破财免灾”。向其行贿过的下属官员费某、苏某等人在证言中均谈到,他们向火荣贵行贿不完全为了晋升,是因为害怕火荣贵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在众人面前羞辱、批评、辱骂自己。上述行贿人员在向火荣贵送上贿赂后,“火书记”果然“批评少了,态度明显好了”,有些人在职务调整上也得到了火荣贵的关照。

2012年初的一天,在武威某区担任领导职务的洪某到火荣贵的办公室汇报工作。其间,火荣贵告诉洪某,他要去兰州招商引资、跑项目,其中有些项目是洪某所在区的项目,需要些钱“运作”。洪某一听就明白了其中之意,他很快给火荣贵送去人民币10万元现金。2013年初,火荣贵利用洪某到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时机,又向洪某表示要去兰州招商引资、跑项目,需要些经费,洪某随后将一个装了1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牛皮纸袋送到了火荣贵的办公室。

文章介绍,从2004年火荣贵升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开始,他便成为亲戚朋友、企业老板眼中的“唐僧肉”。随着职务升迁,这块“唐僧肉”越发让人垂涎三尺。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武威市某服装企业老板施某通过别人打听到火荣贵住在武威市某宾馆,就拿着准备好的30万元人民币现金登门拜访。临别时,他把装有现金的袋子以拜年的名义放到房间地上,火荣贵客气了一下,就没再拒绝。

2012年至2015年,武威市某化工企业老板张某先后送过人民币100万元、30万美元及一些高档衣服、香烟,还给火荣贵的儿子送过3万欧元及一部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手机。

2012年,在火荣贵的指示下,时任武威市古浪县县委书记马某将位于古浪县北部的20001亩国有未利用土地违规划拨给张某名下的公司,并违规为划拨的20001亩土地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后,张某以违规划拨的20001亩土地为抵押,先后从建设银行武威分行、甘肃银行凉州区支行分别贷款3亿元。贷款到期后,张某公司尚欠建设银行武威分行本息合计人民币2.5亿余元。2018年6月13日,建行武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张某公司此笔贷款作为不良资产,以人民币8000万余元的价格予以转让,造成建设银行武威分行损失合计人民币1.7亿元。

2016年5月的一天,张某在陪火荣贵打扑克时提出让武威市交通局下属的武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给其公司借些钱。后在火荣贵的直接指示下,2016年10月,交投集团5000万元人民币公款借给了张某的公司。2017年8月,借款到期,2018年3月,张某公司向红砂岗管委会归还人民币100万元,其余本息至今未还。

2017年,火荣贵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

2018年8月,火荣贵落马。今年1月,火荣贵被双开,通报措辞严厉。

现已查明,火荣贵在担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违背中央决策另搞一套;搞团团伙伙,经营政商小圈子,抱团谋利;不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辱骂殴打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长期占用宾馆高档套房;经常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贵重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搞一言堂,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随意、频繁、大量调整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经营谋利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带坏家风。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2019年9月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火荣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火荣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334.7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指使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00万元归他人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指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公司无偿划拨13333333.4平方米国有未利用沙漠地用于银行贷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火荣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火书记”受贿细节:有下属害怕被他当众羞辱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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