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片段截图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消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前妻李金发了一条1500字的微博,开头是“我将永远爱自己的丈夫”。接着她剖析了自己的心路历程,表明原谅了曾对她实施家暴的李阳。
7年前,也是通过微博,她发布数张自己伤痕累累的照片,随后开启的那场官司,很可能让不少国人第一次接触家庭暴力这个概念。
眼下,李金的原谅让舆论愕然,不少曾为她呼吁的人站到了她的对立面。她微博下的热评令人窒息。网友历数父亲叔伯甚至同龄好友的家暴故事,以“打得特别狠”开头,以“还是相亲相爱一家人”结尾。有人甚至说,“我们是不是太妖魔化家暴”了。
我感到一种难以消解的无所适从。就在两周前,一则男友在电梯中拳打脚踢女友的视频在社交网络上流传。
受害者对着镜头剖白,那样的暴力她长期承受。“那种屈辱。”她说,眼泪滑下,每吐出一个字都像是吞下一把刀。她是名美妆博主——这是个这两年才成气候的新潮职业,事业有成,粉丝众多。没有人知道,她用化妆品遮盖的还有苦痛。
苦痛在成为热点之前,只有少部分人会注意到。“远方的哭声”太微弱,甚至像个幻觉。在家暴的问题上,哭声可能就来自隔壁。根据全国妇联2018年的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三成妻子曾遭受家暴。
全国妇联与国家统计局推出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媒体报道监测发现,反家暴法实施后的600余天中,国内发生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533起,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
李金曾被当作反抗家暴的先驱。2013年2月,李阳离婚案第四次开庭,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
她成了一个符号。此前,承载这一功能的重要人物甚至不是真人,是演员梅婷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饰演的角色,一个被医生丈夫打进医院的妻子。那部电视剧首播距今已经18年了。
李金的外国面孔和受侵害的女性身份曾对撞出某种奇特的共振。她既是这片土地上千千万万遭受家暴女性的代表;她也成为信使,传达了一个对很多人来说尚属陌生的理念:家庭暴力不只是家务事,侵害者需要为此付出代价,被害者也不该忍气吞声。
李金的原谅改变了这个故事的色彩。仿佛一场战役刚刚开场,敌军凶猛,阵线漫长,最先升起的那面旗帜自己降了下来。
她有权原谅吗?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原不原谅可能会影响处罚的力度;但在法治国家,造成侵害必须付出代价。
李阳的判决已经作出,这桩风波已经尘埃落定。法无禁止即为可。何况感情如何安放,归根结底属于个人生活的私领域。她特别指出,自己原谅的是人,而非家庭暴力本身。
可公开这种原谅,是不是合适呢?
在一个理想的环境里,公私领域是可以泾渭分明的。但当法律在进一步完善之中,社会变革也未停步,风必将从私领域的青萍之末开端,吹向整个水域,让真正的改变有机会发生。
无论是否有意如此,李金的个人生活已经成为中国反家暴历程上的一个刻度。
她的离婚案引出了北京市第一张有法可依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有了它,摆在家暴受害者面前的将不只有忍耐和逃跑的选项。
在欧美国家的法庭上,它已经存在了至少两个世纪,甚至被写进宪法。在国内,此前它偶尔见于判例,大多以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发布的建议性文件《涉及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为指导,也有的依据法院自行制定的指导性意见。直到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它才有了正式的法律“靠山”。
李金的私人决定避免不了被当成某种示范。当年,有人以她为榜样下决心脱离伤痕累累的婚姻;今天我也忍不住担心,有人以她为借口将试图报警的妻子塞回家里,佐证“床头打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本不是李金的个体生命该背负的责任。可无论如何,她的公开原谅击中了当前社会情绪的靶点。
在李金离婚风波后的7年里,社交网络的发展和小视频传播的风行让家暴事件的爆发和发酵一例比一例迅猛。更重要的是,对“家”这一空间的群体感情正在发生剧烈变化。
曾经,家能包容一切,包括善恶。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打破了地缘关系,“剩女”、丁克、独居青年的涌现挑战着家的结构;“父母皆祸害”小组的风起和《都挺好》等影视作品对原生家庭的描绘让人们重新审视这个空间。面对来自家的侵害,“打落牙齿和血吞”的隐忍和“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和稀泥哲学正在遭遇更广泛的反思。
她会因为自己的原谅而后悔吗?不是没可能。多项研究指出,家庭暴力有反复性。爱的救赎属于童话故事。而一个成年女性有让自己未来后悔的资格吗?有,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哪怕那是犯傻的权利。
她的原谅会抵消她曾经受过的伤害吗?永远不会。几乎每位女性权益研究者都指出过,不要苛求完美受害者。社工有时会期待求助人能具备反抗精神,也常常怒其不争。而实际情况是,不少受害人对保护自身权益的概念都尚且生疏。对旁观者来说,受害的女性可能是改变世界理想的一个寄托。而对受害人来说,自己的生存尚有问题,世界的问题实在顾不上了。
受了伤害,就有资格求助,不必非得是一个反抗英雄。
2016年3月1日,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将精神暴力也划入家庭暴力范围,认定家暴事实将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更多地方法院还需要加入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细则,让每一个深夜寻求帮助的女性能至少能获得接警;让基层妇联的“调解”不只是将问题关回家门之内;培训专业人员,让取证和伤情鉴定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让每一个法官意识到,离婚并不总意味着婚姻的失败,暴力才是。我们要建立更多的妇女庇护所,为离开家庭的无收入女性提供心理疏导和职业培训,给他们独立的能力和勇气。
我们要做的太多了,或许仔细读读一个前英雄的絮絮独白成了超前于进度的奢侈。
在那段长长的文字里,这个女人详述了自己对李阳的情感。他是加害者,也是她三个孩子的父亲。“第一个耳光下来之后,爱不会立刻就停止了”。我不赞同她的决定,甚至为此感到失望,可同为妻子、母亲和女性,我能对她产生共情。家暴的回忆在发生侵害后的漫长岁月折磨受害者,也许她们也会试着与曾经的屈辱和恐惧和解,甚至为此原谅恐惧的来源。
在讨论公共事件时,我们为了方便,常常使用标签以确定情感和态度:“受害者”“英雄”……我也十分确信,会有人义愤填膺:“希望你自己遭遇家暴也能这样超然。”但真实的世界往往是复杂而暧昧的,问题难以被一个词概括,也难以用站队解决。
李金的的公共独白可以作为一份底稿,增进我们的认识。或许有一天,我们能彻底明白:为什么妇女在平均遭受35次家暴虐待后才选择报警;甜蜜和暴虐的比例在家庭暴力发展的过程中怎样逐渐变化;以及在家的空间里,爱和恶是如何共同产生的。毕竟,要解放人,先要理解人。
原标题:家暴受害者该不该公开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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