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消息,婚丧嫁娶的坝坝宴,你一定不会陌生。但注意啦,2020年10月1日起,在四川办乡村坝坝宴,聚餐人数超过100个,要先打报告哟。
上述新规,来自《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办法》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从安全保障的角度出发,《办法》成为四川首部专门对农村集体聚餐提出相应要求的管理办法。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下同)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分三种形式: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应举办者要求由承办者上门加工制作(包括只提供加工服务和提供“加工服务+食品”等形式);举办者向承办者下订单,承办者采取远程制作加工与现场加工相结合等形式提供服务。
《办法》对专业加工服务者的管理,报告管理,举办要求,应急处置等都进行了规范。
规定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应当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规定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应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并且规定对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实行登记管理并公示名单。
根据《办法》要求,四川要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告,下同),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办法》对在举办农村集体聚餐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进行了规定,诸如不能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不能提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不能使用亚硝酸盐、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并且,《办法》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举办者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承办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标题:四川出台新规:农村聚餐人数超百人,办宴席需提前两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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