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消息,据台湾“中央社”4月4日,台铁“太鲁阁号”408次列车出轨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涉肇事的义祥工业社负责人李义祥被花莲地方法院裁定5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花莲地方检察署后提出抗告。今天(4日),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裁定撤销保释,发回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李义祥(右)3日离开法院时以背包遮脸(图片来源:台媒)
“太鲁阁号”408次列车于4月2日上午发生重大死伤事故,报道称,花莲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对被告李义祥申请羁押,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后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等免予羁押。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4日撤销原裁定,发回花莲地方法院重裁。
报道称,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表示,原裁定认为被告与其他相关工程人员利害相反,湮灭罪证之虞不高,难认定有说明具体理由;而被告供述前后不一,与证人所说不一致,加上李义祥之前有让他人伪造文书的犯罪记录,原裁定对此未作评价。
关于潜逃之虞部分,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表示,本案死伤严重,被告可能面临相当重的刑责及高额民事赔偿责任,现有事业、财产可能化为乌有,加上规避刑责的人性、逃亡的风险性,虽以50万元交保免予羁押,仍应审视被告资力、家庭状况等因素,裁定交保有理由不备疑虑。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称,原裁定还告知被告李义祥不得与相关人等接触,但几乎无监督机制,有湮灭证罪的风险。
原标题:台铁列车出轨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涉事工程车司机被撤销保释将由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