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撤县设市后商品房价格上涨问题,河南省新乡市代管的县级长垣市近日给出了官方回复。
11月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长垣市委书记范文卿留言反映长垣当地房价问题:“长垣市区房价对比周边或者放眼整个河南县级甚至地级市房价都已经贵得离谱……如果对比周边封丘、延津、滑县等县城房价要高出两千元左右,目前长垣房价均价在七千多一平,让普通上班族实在承受不起。”
在这名网友看来,“长垣房价严格意义快速上涨是从2019年长垣撤县划市之后,划市让长垣地位得到了提升,但是划市要让普通百姓感受到划市的好处,不是换来房价快速上涨,现在国家大力调控,稳地价稳房价,保持房地产平稳发展,放眼全国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房价基本都是横盘要么是稳中有涨,总体保持健康发展,只有长垣房价呈现快速上涨,房价已经超越商丘、周口、新乡、安阳等地级市,希望领导能切实出台实际政策,保障普通百姓能买得起房子。”
对此,长垣市委11月12日回复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价格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48号)、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1〕72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8年1月份起,对我市房地产价格实行备案制度,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充分考虑商品住房项目的综合成本以及产品的市场定位等,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履行价格备案手续。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根据市场变化确需上调的,必须提供充足的调价依据和理由,方可重新申报价格备案。”
另外,上述回复同时指出,“市价格服务中心将继续关注商品房价格信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房地产价格备案制度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乡市代管的县级长垣市2019年由原长垣县撤县设市而来,是河南省直管县市。2020年,长垣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90.17亿元,增长4.9%,分别高于全省、新乡市平均水平3.6、1.7个百分点,增速居省直管县第1位。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长垣成功撤县设市后,已有多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长垣房价上涨问题。
譬如,2020年8月,有网友向河南省委书记留言称,“长垣市的房价飙升,长垣市房价与长垣市大多数人的收入不成正比。望政府出面控制房价,让长垣人民都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房。”随后,长垣市委2020年9月回复称,“商品房销售价格是由房地产企业以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供求,有适当的利润,并根据商品房的所处地段、户型、朝向、品质以及物业服务等因素形成的价格。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炒作市场、违规销售等行为。”
再比如,今年4月,有网友向长垣市委书记留言称,“从2017年至2021年,不到四年的时间,(长垣)房价从刚开始的3300到4200区间,到如今的5500至8000区间,最低价翻了快一番,最高价也翻了一番。”对此,长垣市委随后在回复时解释道:“我市商品房价格上涨有以下原因:一、较多经济条件好的农村家庭,为了给子女提供一个好的教育环境,纷纷进城购买房产;二、随着我市的发展,新建小区品质逐步上升,各种配套设施齐全,容积率较低;三、环保治理工作的开展,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建小区的建设周期延长,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四、近几年我市经济发展迅速,较多外来务工人员都在我市落户定居,增加我市商品房的购买力;五、现农村青年结婚购房也是推动我市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因素之一。”
原标题:网友称河南长垣撤县设市后房价上涨已超多个地级市,当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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