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报告,我国将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吴秀章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介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据测算,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权益维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显示,我国加强行政指导监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累计检查7.9万家企业用工情况,约谈企业8652家次,处理违法行为1.4万次。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目前,快递、外卖、货运等行业已签订集体合同3576份,覆盖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1.32万家。
报告指出,我国积极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试点企业共11家,试点省份达17个,累计2325万人参保。畅通参保缴费渠道,截至2024年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7057万人、6615.9万人。
报告显示,我国持续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因地制宜加强8900多家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建设创业载体近1万家。优化工作生活服务,目前全国已建工会驿站18万个、货车司机之家2187个。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在全国建立3000余家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起覆盖全国的多元联合调解工作网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劳动报酬拖欠风险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
根据报告,我国将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广覆盖,稳步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推动加快出台医疗保障法,在专项法律法规中补齐相关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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