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监察委员会诞生 已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
02-02 07:19:41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日报消息,2月1日,“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亮相。此前一周,全市38个区县监察委员会已悉数挂牌,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监委组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再次明确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我市提早谋划,严格精准“按图施工”。市委书记陈敏尔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始终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解决难题;市纪委担当专责,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攥指成拳,依法构建起了党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庆大地上落地生根。

改革试点过程中,按照实现内涵发展、突出纪检监察业务、坚持机构不增加的要求,我市撤销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检察院及5个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侦防部门共34个机构。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设立29个内设机构,除了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机关党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室等综合部门,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监督执纪业务部门占总数的75.9%,比改革前提高了10.9%;分配到监督执纪业务相关室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2.6%,比改革前提高6.3%,实现了执纪监督力量向一线倾斜。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85.36万人,增加为207.36万人。

这其中,在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的基础上,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按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原则,设立15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为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日常监督的权威性,同时被赋予了对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轻微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权限;第九至第十五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部门,负责对重要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部门。优化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完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同时,审慎稳妥探索创新,增设案件指导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考虑到重庆扶贫攻坚任务繁重,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易发多发,专门将第八纪检监察室确定为民生监督室,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市纪委监委成立后,既面临与执法司法机关联动协作问题,也面临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问题,我市从一开始就明确以问题为导向,将建章立制贯穿改革全过程,出台规范性文件16个,建立与政法系统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机制,理顺内部工作运行机制,为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提供制度支撑。对于备受关注的留置取代“两规”措施问题,出台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管理等规定,明确审批程序、工作流程等,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遵循。

市监委的组建开启新征程。市纪委监委将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汇聚起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以新作为塑造新形象,重整行装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月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一起,为我市监察委员会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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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监委诞生记

2月1日,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亮相。此前一周,全市38个区县监察委员会已悉数挂牌,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监委组建。

从党中央部署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到我市对标对表制定实施方案,从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到市监委组建开启新征程,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政治责任,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忙而不乱、紧张有序、蹄疾步稳书写市监委组建的“答卷”。

市委担主责 “施工队长”

上“工地”拿“工具”解决问题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

党的十九大期间,市委书记陈敏尔作出指示:“要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十九大之后按照党中央要求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怎样把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市委作答: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始。

这份工作表就是有力证明:

为改革试点做准备伊始,市委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

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重庆市委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决定》后,市委第一时间印发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责任部门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督查、可考核”要求,以条目式列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

回顾改革试点历程,市委始终牢牢把握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市委作答:从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入手。

“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去年11月20日,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发出的动员令掷地有声。

不折不扣落实正是我市一以贯之的改革态度。

近日,重庆日报记者走进《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组办公室,发现在起草组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还放着一摞“材料集”。这摞“材料集”集纳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中办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等等。“目的就是要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经过反复修改,去年11月17日,实施方案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不跑偏、不走样,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由此确立。

——市委作答:按照蹄疾步稳的节奏推进。

去年11月11日,全国召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此时距离市人代会召开不到3个月,市委迅速成立由陈敏尔任组长的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对全市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指挥。

蹄疾步稳是改革试点工作给人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按照先区县后市的顺序,今年1月13日,全市首个监委——长寿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至1月23日,全市38个区县监委全部挂牌成立。市监委于2月1日挂牌。

为统筹抓好全市两级监委组建,作为“施工队长”,市委书记陈敏尔始终站在第一线指挥,先后17次作出批示要求,多次主持召开会议把关定向,对人员转隶、队伍融合、制度建设、运用好留置措施等关键节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方法和要求,确保领导坚强有力。

成员单位同心发力 

合力攻坚161个改革“堵点”

去年12月4日,也就是实施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的第三天一早,一份“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问题清单”,摆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的案头。

这份清单开列了人员转隶、法规制度等7方面161个具体问题。

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市纪委扛起专责,组织召开30多次各类专题会议,逐项研究解决。参会同志至今感受很深:“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有效保证了改革进度和改革质量。”

不只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小组成员单位对照自身职责,咬住“责任”二字,自觉担当起改革试点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奏响攻坚克难的“进行曲”:

人员怎么转——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仅市级检察机关就涉及市检察院、5个检察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管理体制、人员管理有其特殊性。面对这一市情,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以及市检察机关等单位迎难而上、有机衔接、反复会商,去年12月中旬,《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市级检察机关侦防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出炉。“转隶范围、实施步骤以及时间安排讲得清清楚楚,我们操作起来得心应手。”负责方案落实的负责人如是说。

问题线索怎么交接——

去年12月,市检察院制定全市检察系统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方案,与之对应的是,市纪委制定问题线索接收方案。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从今年1月2日起,市检察院以及五个分院逐一向市纪委集中移交问题线索。

移交之前,市检察院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本着“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对已立案现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逐案梳理,倒排办案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快结案并移送审查起诉;对问题线索,分类登记造册、封存。交接时,市纪委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清点,逐一签字登记,建立台账。今年1月10日,问题线索全部交接到位。

规范有序、不留尾巴,是市纪委、市检察机关交出的答卷。

市监委怎么产生——

解决这个法律问题成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攻坚的“重点”。“我们多次就此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1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方案》经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为选举产生市监委主任、任命市监委副主任和委员提供了遵循。

内设机构怎么配置——

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去年12月,《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应时而出,按照中央关于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要求,明确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负责对轻微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轻微违纪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第九至十五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部门,按照“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原则,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

除这14个纪检监察室外,为适应加强民生领域监督需要,还设立了一个特殊的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全市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的第八纪检监察室;为适应信息化、智能化需要,新设信息技术保障室;借鉴检察机关经验做法,成立了案件指导室。

监察与司法怎么衔接——

改革试点推开以来,市委政法委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公、检、法、司各部门,经反复研究,形成了政法机关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1+4”“法法”衔接制度,建立多环联动、相互贯通、相互协作的体制机制。

……

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步一个脚印推进。这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正是因为各部门齐抓共管,凝聚了强大改革合力。

朝着1+1>2这一目标 

做好“深度融合”大文章

“现在不再说‘你们’,应该说‘我们’了。”按照转隶先行、整体推进、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工作思路,1月20日,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转隶干部大会召开。会后,转隶干部交流时称呼的细微变化,折射出转隶干部在思想上对“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认同。

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撤销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划转。”市委清晰地认识到,必须做好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

“市纪委既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又不忘了解每个人的困难。本来我心里没底,谈心谈话之后顾虑全无。”去年12月19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又一次与检察院涉转人员面对面谈话。市检察三分院原职侦局局长晏磊这样向记者讲述了谈话后的感受。

这样谈心谈话,在改革试点推开后不时出现。据了解,按照检察机关全体涉转干部必谈、市纪委涉及岗位调整干部必谈原则,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协管干部工作的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分组、分类、分阶段”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同时会同检察机关全天候密切关注涉转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其反映的问题情况快速反应,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谈心谈话只是推动深度融合的第一步。

“第一纪检监察室人员名单……”在转隶干部大会上,全体干部名字、所在部门被逐一宣读。全体干部拉通重组是这次岗位安排的显著特点。“这样安排既结合了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又充分考虑了岗位需要,目的就是要加快队伍融合,实现1+1>2的效果。”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深度融合远未停步。“要精诚团结,深度融合,不能分谁是纪委的、谁是检察院的、谁是检察分院的……”1月22日起,市纪委开展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凝聚力量为目的的大学习、大培训。为深化学习培训效果,每堂课后,市纪委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讨论,市纪委班子成员参加。“这是业务培训,是思想政治教育,更是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让我充分认识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我对纪委监委的归属感、认同感。”市纪委案件指导室党支部参与讨论的党员干部说。

正是坚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始终,夯实思想引导这个基础,市检察院、五个分院以及铁路运输检察院190名干部实现了平稳转隶。

监委成立后将立即投入运行,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作保障。据了解,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我市把制度建设贯彻始终,前期开列了16项制度清单,目前已全部交卷,初步形成了以市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执纪监察工作办法、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采取留置措施的规定、收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实现“流程再造”。

市纪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特别是探索以留置权取代“两规”措施,出台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管理等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为监委成立后能开好局、起好步划出了“跑道”。

重庆日报记者 何清平 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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