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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运行半年,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1500余件
06-26 14:43:5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6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2017年12月在交通违法微信举报平台图片举报的基础上增加视频举报功能以来,半年时间审核通过市民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0余件,涉及标线类违法(违规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总举报量的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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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视频举报平台推出后,激发了广大市民参与交通违法监督的积极性,为了切实形成“警不在现场,法自在人心”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应,总队将定期从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筛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5段曝光视频进行印证,分别为违法变道、穿插定向车道、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越线行驶等)。

据后台数据统计,通过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法行为占总举报量的87%以上。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没有通过审核的举报视频中,市民提供的视频片段非常清晰,对违法行为的过程拍摄也非常到位,但由于在举报页面上填写不规范,区域位置定位不准确,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录入。

一是举报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小张”、“小王”无法通过审核;二是举报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须填写准确。民警特别提醒,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严格保密,不会向外公开,请市民放心填写。

此外,时间问题也尤为重要,一是举报时间距离违法时间超过48小时,举报视频资料无法录入系统,举报即为失效;二是举报视频中显示的时间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者没有具体时间,虽然举报人在填报界面上填写了真实时间,但在系统转存和证据转移过程中,填报的界面内容会和视频内容分离,导致证据无效,所以请市民及时调整行车记录仪的时间,将拍摄时间真实显示在视频上,避免举报审核无法通过。

警方提醒:被举报的车辆驾驶人将收到公安机关的提示短信,如被举报人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在3天内到指定辖区申诉,超过3天,将视为无异议,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将自动录入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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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类型

举报人可举报主城区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道路)的12种交通违法行为:

1.僵尸车;

2.违法占用公交车站(港)、公交车优先道;

3.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违规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

7.逆向行驶;

8.驶入禁行区域;

9.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

10. 越(压)导流线行驶;

11.客车超员;

12. 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运行。

二、交通违法视频举报渠道

官方微信举报

1.关注“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qcq110);

2.选择“服务大厅”菜单;

3.在“基本服务”中选择“违法举报”菜单,进入页面;

4.选择“视频举报”,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网页举报

1.登录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http://www.cqjg.gov.cn)

2.点击“为您服务”栏目中的“视频违法举报”进入页面。

三、交通违法视频举报格式要求

1.视频要能清晰反映的机动车后部或前部的全貌特征、交通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违法车辆所在地理位置环境等信息;

2.单个视频视频容量大小不超过50M,视频格式为MPEG-1、MPEG-2、AVI、RM、ASF、WMV、MOV等主流视频格式;

3.视频上必须显示视频拍摄时间(即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如显示时间并非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请自行将时间校准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四、交巡警提醒

1.举报人应当填写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公安机关会做好举报人个人隐私信息保密工作;

2.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如虚构举报信息,公安机关将会取消举报人的举报资格,并追究举报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违法视频的拍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使用手持设备拍摄视频以及实施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支持上传行车记录仪等车载视频摄录设备所拍摄的违法视频;

4.拍摄到的违法行为视频,请于48小时内完成举报,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审核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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