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今(22)日从清廉渝北获悉,渝北区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大湾镇社事办原主任杨旭等人套取专项资金问题。
2017年6月至9月,杨旭在担任大湾镇社事办主任期间,违规决策安排社事办工作人员蒋国萍、车露以及农服中心农技员黄仁银,通过伪造虚假合同、虚增发票金额方式,套取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专项资金22544元,作为社事办日常活动经费(尚未开支)。2018年8月,杨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国萍、黄仁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车露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茨竹镇花六村原党总支书记王元海等人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时任花六村党总支书记王元海和村文书廖香花利用职务之便,在落实养殖扶贫政策中优亲厚友,王元海帮助亲友违规获得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6.4余万元,其中帮助其妻子违规获得补助资金25850元,廖香花帮助其丈夫违规获得补助资金54976元。2017年下半年,茨竹镇纪委对花六村养殖扶贫情况进行调查时,为对抗组织调查,王元海安排村党总支副书记江华及廖香花等人串供并伪造党总支会议记录等证据。此外,2016年下半年,在村民小组长选举中,王元海作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选举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2018年10月,王元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廖香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茨竹镇财政所所长唐清福作为驻花六村干部,在落实养殖政策验收中,工作不实、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茨竹镇茨竹村原2社社长封家平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0年至2017年期间,封家平在负责管理社集体资金过程中,将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和利息共计20余万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并多次取现私放在家中用于集体事务开支。此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集体资金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累计金额33万元。2018年8月,封家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免去社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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