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3日,一辆白色轿车冲入绿化带,撞断了绿化带里的一棵树和街边路灯,随后,驾驶员溜之大吉,事故后果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交巡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并立即通知车主到交巡警接受调查,车主称当时并不是他驾驶的机动车,他将轿车借给了朋友杨某,现在车辆损失严重,因杨某将手机遗落至事故车辆中,他也正在在寻找朋友杨某。
经过车主和交巡警共同寻找,12月24日早上,驾驶人杨某在车主的陪同下到交巡警接受调查处理。杨某称,因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方向盘打偏,冲向绿化带,慌忙之下才离开事故现场。
据悉,该起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和市政设施损失高达8万余元,因驾驶员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警且弃车离开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交巡警提醒: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
仅造成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一是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二是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三是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四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五是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原标题:永川司机肇事,溜了;事故损失8万,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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