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在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重庆(主城区)与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等城市一同入选。
上游新闻记者5日了解到,重庆试点范围包含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9个行政区以及两江新区。
重庆试点方案正在有序编制
上游新闻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已经纳入2019年重庆市重点改革事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将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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