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经信委发布公示,拟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314家渝企给予研发补助支持。
据了解,企业申报补助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进行了研究开发费用报统;已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情况在市经济信息委备案; 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重庆市经信委表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重庆将按照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比例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实习生 王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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