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4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件318人,提起公诉2155件3650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督促环保、林业、农业等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309件49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件46人。
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6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05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48件,行政机关采纳落实97.96%,提起公益诉讼87件,法院已判决65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500余万元。重庆市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审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起诉案件共185件。
为推动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有关社会组织,共建立20余项涉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高级法院等7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重庆、四川、贵州等6省市区检察院还建立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此外,还探索设立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或不适合由地方检察机关管辖的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实施集中管辖、打造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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