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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07-16 11:36:15 来源:阳光重庆公众号

@诉求人  

2019年10月17日,市民徐先生在渝北区松石大道时光城第六空间国际家居二楼一家名为“里舍设计室”的公司签订房屋装修设计合同,并于12月22日支付费用10000元。在实际装修过程中,里舍设计室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督装修质量和各环节验收义务,在沟通过程中,徐先生发现签订的装修设计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6月21日,徐先生向阳光重庆进行了反映:“该设计室实际经营地址是渝北区松石大道时光城,但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场所为:渝北区新南路184号,涉嫌工商注册信息与实际信息不匹配的情况。”

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阳光重庆转办,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应:据调查:第六空间国际家居二楼里舍设计室,持有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里舍空间艺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场所:渝北区新南路184号金科星城,生产经营地:江北区北滨一路196号,成立时间是2019-09-04。6月29日,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里舍设计室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场所与实际场所不一致,工作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文号为“渝北市监龙山[2020]6-29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相关规定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然,罚款的同时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留下永远的企业信用污点。即使企业后来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该记录也是永久存在的。

原标题: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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