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傍晚6点过,家住秀山县的罗先生乘坐出租车去凤凰山森林公园爬山,在目的地下车后,他才恍然醒悟,自己带的包遗落在了出租车上。
“里面有95000元现金……”秀山警方在接到罗先生报案后,特警大队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罗先生说,他爬山时带着95000余元现金,包落在了车上,他也没记下车牌号。
民警随后逐一查看监控,并通过出租车GPS系统查找车辆。在报警1个小时后,民警找到出租车驾驶员,驾驶员将罗先生遗失的物品交还。
双方在民警的见证下现场清点现金。看到失而复得的财物,罗先生终于舒展愁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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