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向社会曝光今年4月全市1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11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7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4人。
上述人员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也是为了警示教育所有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驾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拒绝交通肇事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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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游新闻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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