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TM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普及,转账汇款变得非常轻松,偶尔也有因为用户大意发生转错账的事。这不,6月7日,荣昌一房地公司会计王女士支付货款时点错收款人,错将23万元转给重庆的蒋女士。
不小心酿成了“大麻烦”
“我不小心点错收款人,把钱转到别人账户上了,这可怎么办啊?”7日13时20分许,在荣昌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王女士慌忙走进昌元派出所求助,她告诉值班民警,当天上午在转款给一家宣传咨询公司时,因一时疏忽,点错了收款人,把23万项目款错转给了之前一名买房客户,两人姓氏相同。
王女士赶紧寻找收款人蒋女士的联系方式,却未能找到。情急之下,王女士只好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成功查到收款人蒋女士的联系方式,民警立即联系了蒋女士,接到民警电话,蒋女士还以为遇到了骗子,随即查询了名下银行卡发现竟然真的多了23万元。
核实相关情况后,蒋女士同意退款,但要求有民警在场。6月8日,民警专程陪同王女士驱车赶到重庆城区,与蒋女士一起通过银行窗口成功办理了退款手续,23万如数退回。
民警支招:转错款该怎么追回?
市民使用手机转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收款人是否准确。如果收款人并非经常进行转账业务往来的对象,尽量不要将其添加到常用转款人账户中,以免过多的常用转款人产生干扰。一旦转账错误,应保留好相应的转账证据,及时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协商请求收款人退还。如果收款人不配合,汇款人可以将收款人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另外,收款户主在发现账户内莫名汇入钱款时,应尽快告知银行方面,数额巨大时应报警处理,不应占为己有,挪为私用。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按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通讯员 李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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