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人民网留言称,自己在2021年秋季教师招聘中考上了深圳市光明区下属公办学校,但因为家庭及个人发展等原因,想要与光明区教育局解除协议,而被光明区教育局提出了5万元违约金的赔偿要求。对此,光明区教育局回复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就业协议,如发生违约情形,则按协议条款执行。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但是让这名大学毕业生“失望”的是,绝大多数网友对其做法给予了质疑,认为其缺乏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只是按照双方之前签署的协议办事,并无不妥。
这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成功考取了公办学校,并且为维护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光明区教育局签署了《深圳市光明区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中约定了双方违约责任。一方面,这份协议是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的;另一方面,这名大学毕业生作为成年人,也是自愿签署这份协议的,协议内容也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所以,自协议签署起,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然也享受各自的权利。
这意味着,如果这名应届毕业生坚持解约,那么将不得不赔付当地教育局5万元的违约金。很显然,这是该大学毕业生踏入社会后上的第一堂课——要学会具备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否则,不但会给他人带来麻烦,同时也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境地,甚至给未来发展带来影响。
这名大学毕业生给出的解约理由是因为家庭以及个人发展等原因,这个其实可以理解,毕竟“骑驴找马”在求职者当中很常见,如果在签约以后有更好的工作和发展机会,当然可以去,但前提是要和现在的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才行,而解除协议的条件之一,就是按照协议内容,赔付对方5万元违约金。毕竟作为当地教育局,在招考教师过程中,是付出了成本的,毕业生突然提出解约,也会给他们的正常工作带来困扰。
而这名大学毕业生不但认为5万元的违约金太高,而且还给出了自己属于低保贫困家庭的理由。但正如网友所说,贫穷和诚信没有必然的关系,既然自己为了更好的发展想要毁约,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内容,赔偿违约金,这是具备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基本表现。
今年全国有超过一千万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会走进职场,通过这件事,也给每一位大学毕业生提了个醒,在求职就业过程中,一定要具备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人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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