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识过人世间凡俗夫妻离婚时的纠缠恶斗,也见识过娱乐圈情侣分手时的狗血互撕,就是没想到,还能见识中国法学界两大顶尖人物,因为一个研究会的“副会长”,扯出一封绝交信的奇葩事。
发出绝交信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玫,她绝交的对象是同为该校博士生导师、小她十几岁的“后学”汪海燕教授。
据网上流传的一份刘玫教授发布的《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中称,汪海燕当年在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帮他留校,招他进刑诉研究所的是刘玫。用刘玫的原话说,“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不曾想,汪海燕在与她竞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过程中,不愿“让贤”,“欺上瞒下”嫁祸于人,导致她落选副会长。
不料,绝交信发出后,没有等到汪海燕教授的回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回应反倒先来了:声明的信息片面不实,误导他人。目前,学校、研究会和法学会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而此时,这一消息已经迅速破圈,演变成引人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
想当年,也是因为“当官”,竹林七贤的代表人物嵇康写下了《与山巨源绝交书》,宣布与推荐他出山为官的好朋友山涛割席断义。名为绝交,实为明志,视名利富贵为浮云,暗地里更是对朋友的保护和成全,否则又哪有后来的“托孤”佳话?
同样的绝交信,做人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一个拒绝为官,一个争着当官。退一步说,也许“刘汪争官”的背后,有诸多复杂的原因不能为外人道。但一个学术研究会的副会长,难道不是以学术成就论英雄,而要靠论资排辈,私相授受?要不,就是你争我抢,暗里下套才能最后胜出。这样的先来后到、成败得失也能拿得到台面来说?这还真是彻底刷新了普通人对学术圈的认知,学问的滤镜,碎得稀烂。
作为学界领袖,还有没有那么一点学术的神圣感,学者淡泊名利的形象,可以稍微满足一下社会与民众的期待?
这种期待是重要的。如果学界的顶端生态都尚且如此的话,那么,又有多少学子能够坚守初心?无论如何,学界的竞争,当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地鸡毛,令所有人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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