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监察法,严惩腐败犯罪。
全市三级检察院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制定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办法,会同市监察委、市高法院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意见、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收集审查证据工作指引。
监察机关调查后,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225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会见、阅卷,经依法审查后,对监察机关留置的17人取保侯审,退回补充调查5人,起诉188人,不起诉3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市检察院指导第一分院起诉了国家监察委留置第一案——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国家监察委评价该案为“公诉样板”。
上游新闻记者 陈翔 刘波 王梓涵 罗薛梅 王倩 王淳 蒋艳 李晟 郭发祥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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