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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刘秀荣:请给家暴中受害人一份有效的人身保护令
01-20 10:38:3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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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而家庭暴力,不仅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也影响社会稳定。

如何才能更有效、及时的对家暴中的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服务?

今年重庆两会,市政协委员、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秀荣,就该问题带来了一份《关于将我市在基层派出所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的建议 》的提案。

机制存在落实落地难度大的问题

“在前期调研中,我参考查阅了不少相关数据。其中,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24.7%的女性表示在婚姻中曾遭受家暴。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5%缘于家庭暴力,我国有约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刘秀荣表示,家暴对受害一方,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很大危害,若不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早在2006年,《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就已实施,重庆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去年12月,重庆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在基层派出所一站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进一步推进了重庆反家暴工作深入开展。

其中,《纪要》提出,在基层派出所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该机制强化了对受害人保护与救助服务的时效性。

“但由于此项机制属于多部门协作,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众多,几乎涉及到所里所有的外勤民警,落实落地的难度较大,但如果不落地落实很难取得相应的社会成效。”刘秀荣说。

联合开展培训 将取得成效纳入考核

为更好更及时地保护家暴中的受害一方,减轻家暴带来的不利影响,解决《纪要》落实落地难度较大等问题,刘秀荣在提案中提出了建议。

“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应明确各自承办的部门、机制建立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指导好各区县的落地。 并以问题为导向,把《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很少发出告诫书、人保令的区县作为督促落实的重点区县,加强督导。 ”刘秀荣表示。

另外,由于涉及到多部门协作,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可加强对各自条线人员业务培训,并开展与区县协作部门联动人员的联合培训。保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承办民警和法院干警对一站式申请法律规定清楚、流程明晰、无缝衔接。

“最后,我还建议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把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及取得的成效,纳入各自工作评估和考核,引起重视。”刘秀荣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范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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