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了《2019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对所保管的12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全面呈现出了全国立遗嘱人群的家庭、财产、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特点。
立嘱人趋向年轻化70岁以下占4成
截至2018年底,中华遗嘱库已为127968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其中,重庆登记中心已在重庆登记保管1739份遗嘱。
白皮书数据显示,从全国来看,2013年-2018年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年龄逐步趋向年轻化。
具体看,71岁至80岁之间的立遗嘱人群,比例为 42.03%,该年龄段比例已经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其次是61岁至70岁年龄段人群,比例为40.55%,该年龄段比例逐年上升,同时81岁至90岁与91岁以上年龄段人群比例均略有下降。
重庆的数据也应证了这一趋势,2018年,重庆地区70周岁以下立遗嘱人的比例为42.18%,远高于 70 周岁以上各年龄段人群的比例。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认为,一是随着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在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迈入老年,这些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观念更加超前,倾向于早日立遗嘱;二是中华遗嘱库对立遗嘱人的听说读写等条件有所要求,许多想立遗嘱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老年人无法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这些因素叠加之下,立遗嘱老人的平均年龄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独生子女父母仍为立遗嘱“主力军”
从婚姻状况来看,2017年全国立遗嘱人中再婚比例为 2.18%,2018年再婚比例上升为3.86%。其中重庆地区再婚比例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 年的比例达到 7.59%。
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18 年间,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以已婚(均一次婚姻)为主,占比达 75.03%,其次为丧偶人数,占比为19.07%;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
中华遗嘱库重庆登记中心主任詹庆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面对再婚,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在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此外,白皮书显示,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的47.6%。
对这一现象,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不动产财产分配占比99.75%
数据显示,2013-2018年间,遗嘱中处理财产以不动产为主,占比高达 99.75%,其次为银行存款,占比 18.49%。
此外,遗嘱中处理的其他贵重物品和收藏类物品,如家具、书画、集邮册等的数量也有所增加。
在房产方面,立遗嘱人群二套房的比例逐年增加。从房产数量上来看,2013年,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占 55.57%,涉及 2 套房产的占 44.43%;2018年,遗嘱中涉及1 套房产的下降到 52.35%,涉及2套房产的上升到47.65%。
与此同时,老年人住房面积以改善型住房为主。2013年至2018年间,遗嘱中涉及的房产面积集中在70至150平方米,占比49.96%,其次,房产面积在 70 平方米以下的,占比 42.91%;房产面积在 150 平方米以上的,占比 7.13%;数据显示近六成老人住房面积超过 70平方米。
子女继承人比例达到52.39%
立遗嘱的人群中,都会把财产留给谁?
根据重庆地区的统计数据,2018年,重庆地区所立遗嘱中子女作为继承人的达到52.39%;但同时,“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重庆地区的遗嘱分配意愿中配偶先继承的比例为 30.36%,高于上海、江苏等东部地区。
此外,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白皮书显示,有11.79%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加明确。
也有部分老人在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并非配偶和子女,而是直接交由孙辈,这一比例达 13.43%。
“提前立遗嘱,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今年80岁的刘先生,是在中华遗嘱库重庆中心立遗嘱的第一人,他告诉记者,自己有兄弟姐妹五人,膝下有一女儿还未找到归宿,虽然目前一家人都相处温馨和睦,单为了家庭的长久团结,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便提前立下遗嘱,把唯一的房产留给女儿。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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