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重庆经信委获悉,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申报,进行了相应调整,6月1日起,拟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
三类用户可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5月20日,重庆经信委表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其中对电力用户的要求是主要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全市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均不受电量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同时,对发电企业的要求应是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火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发电企业。所有统调水电企业均应参加。鼓励统调新能源发电企业参加。
此外对售电公司的要求是需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下月起可按月进行申报
据了解,此次重庆经信委对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作出的相应调整,主要体现在从今年6月1日起,计划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且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将继续采用价差传导方式执行,供电公司应根据目录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分别折算成对应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据悉,此前规定是按季度申报,这样调整后将更为灵活,方便企业售电公司的结算电价。
申报流程
本次电力直接交易的申报程序,也作出了相应调整。
具体流程是电力用户每月5日前,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向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对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同时组织区县供电公司核实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是否属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并在“信用中国(重庆)”官网上核实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和“环保领域严重失信生产者”名单。
最后,区县经济信息委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初步准入名单,并将审核后的材料一并反馈给新申请准入电力用户,4.新申请准入电力用户登陆重庆电力交易平台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经济信息委出具的初步准入名单及“信用中国(重庆)”查询结果(均为电子版),完成账号注册。
而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直接向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申报。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