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完善破产审判规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为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市高法院近日集中出台一批破产规范性文件。据悉,为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将促进网络拍卖成为重庆法院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降低时间成本推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
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介绍,2019年重庆法院审结的“破”字号案件(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93天,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审理简易化、高效化,降低破产回收时间成本,市高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出台的《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中规定,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等情形的破产案件,应当适用简化审理。除特殊情况外,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在“破”字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破产财产处置网拍将成主要方式
据统计,2019年重庆法院审理的资产大于500万元的破产案件的平均成本,即破产案件的费用占破产财产的百分比为8.9%,其中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的平均成本分别为12.7%、4.6%。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降低财产处置的费用成本,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市高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出台了《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应当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能够通过整体处置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的,应优先考虑整体处置。
办法中还对网络拍卖的适用范围、网络拍卖方案的制定、网络拍卖的操作流程、第三方辅助机构的选择、管理人的职责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网络拍卖成为重庆法院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主要方式,使得破产网络拍卖更加活跃、高效、规范、透明。
告别繁琐程序促破产企业注销便利化
过去,破产企业注销程序繁琐,耗时较长,严重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退出。市高法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1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注销有关问题的会商纪要》。该纪要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管理人或清算组在完成企业清税工作后,可持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裁定书等材料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为重塑企业信用主体形象,帮助重整企业尽快重生,最大限度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市高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于2019年12月31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破产重整企业重塑诚信主体的会商纪要》中规定,破产重整企业或其管理人可在企业征信系统通过“大事记”“信息主体声明”等方式公开重整情况并作出信用承诺,金融机构对该类企业的信贷融资等合理需求应积极支持。
“重庆法院将推动文件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同时密切关注文件在实施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孙海龙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出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破产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