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多项重要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互认合作力度。
4月8日,重庆海关发布消息,中欧班列(重庆)途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德国这五个国家,除俄罗斯外,其他三个国家和地区(波兰和德国同属欧盟)都签署了AEO互认安排。下一步,重庆海关将加快推进AEO互认进程,帮助渝企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享受互认便利。
AEO中文全称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
通过AEO互认制度,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例如,AEO企业可减少查验或与监管有关的风险评估等手续,享受货物优先通关,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还能获得安全贸易伙伴身份的承认,被企业视为通关过程中的“VIP信用卡”。
如何申请成为AEO认证企业?重庆海关介绍,企业通过前期海关信用培育及企业自我评估后,可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由注册地海关接受企业申请。对于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的企业,海关应当予以接受并制发《适用企业管理申请回执书》,并收到申请书之日起90天内对企业信用状况是否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2018年第177号公告)做出决定。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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