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消息,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原标题: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劣迹人员参与的节目或将限制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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