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6月30日,河南省汝州法院宣判了乔四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一案。值得关注的是,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5年半的乔四,如今已75岁,曾任河南汝州市温泉镇张寨村村主任10年,村支书7年。
(2019)豫0428刑初888号一审判决书显示,乔四任村干部期间,违反集体议事原则,并纠集其三个儿子,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肆意霸占村民及集体土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现年75岁的乔四,是河南汝州温泉镇张寨村人,曾任村主任10年、村支书7年。因任职时间较长,汝州检察院指控其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但未获法院认定。
▲一审判决书显示,乔四任村干部期间,纠集其三个儿子,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肆意霸占村民及集体土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的危害特征。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乔四,曾用名乔四娃,1945年9月16日出生,曾任汝州市温泉镇张寨村村主任、党支部书记。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01年3月23日被汝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严重违纪,于2016年12月26日,被汝州市纪委常委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2月27日被汝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被汝州市公安局逮捕。
判决书显示,乔四恶势力团伙有四人:乔四、其大儿子乔向阳、二儿子乔小阳、三儿子乔振阳。法院查明了该团伙四起犯罪事实,其中三起为非法占地:
2006年3月,乔四违反集体议事原则,私自决定将牛涧河张寨村段村民开垦的荒地强行收回,并将该河滩地共计119亩以远低于正常价格,名义上承包给其子乔向阳,实则乔四父子四人共同参与承包。乔家承包后,在未给予村民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毁坏村民种植的树木并霸占村民开垦的荒地,在该河滩地开办汝州市鑫磊石料厂,采挖河道砂石资源。
2007年3月10日,乔四私自将本村排水渠的90亩河滩地,以40年7万元的价格承包给郑某张某二人。乔向阳、乔小阳、乔振阳以其家族在当地的势力强行入股50%,乔四支付了入股资金,并以乔向阳的名义办理了该块土地的林权证。
第三起非法占地与第一起如出一辙,只不过地点变为西南北汝河河滩内。
法院还查明,2010年2月15日晚,在张寨村,周某经过乔向阳家门口时,遭到后者辱骂,二人打起来。乔振阳与乔小阳得知后,赶到周某岳父家中,强行将门跺开,将躲藏在床下的周某拉出。乔小阳持钢管对周某进行殴打、罚跪,并将周某强行带至家中再次进行罚跪。后经人说和周某离开,并赔偿乔向阳8000元医疗费。2018年6月,乔向阳向周某岳母王某退还8000元。
在认定乔四父子为恶势力团伙时,法院提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使张寨村部分群众及集体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对部分群众形成心理强制,符合“恶势力”的危害特征。
法院一审判决,乔四犯寻衅滋事罪获刑5年半,其二儿子乔小阳获刑4年,另外两个儿子被另案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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