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广西柳州一高中女生微博举报初中班主任林某某猥亵、性侵该校多名女生,引发媒体及社会关注。同年9月,柳州市柳江区检察院对涉事教师林某某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3月16日,当事学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已经拿到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林某某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月1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林某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作出一审审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0年4月,上游新闻首发《无法遗忘的隐痛:柳州女生勇揭被初中老师猥亵史,当事老师已被撤职调离》《柳州女生举报副校长猥亵事件追踪:官方发文通报并征集线索》等文章,报道了多名女生讲述自己被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某中学原副校长林某某涉嫌性侵、猥亵的经过。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206刑初286号判决书显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林某某曾担任柳州市柳江区某中学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教师,作为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对数名女同学多次实施了奸淫、猥亵行为,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林某某的三个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某利用自己担任柳州市柳江区某中学班主任、政教处主任、副校长的优势地位,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二人多次,猥亵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多人多次,强制猥亵已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二人多次,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均属情节恶劣。
▲2020年4月12日,广西柳州女生苏南(化名)在微博举报初中班主任性侵、猥亵学生。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2月1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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