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珠海原市长钟世坚行贿450万元,2016年底,珠海房地产商王俊成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1年9个月有期徒刑。企业工商信息显示,王俊成在2017年4月刑满释放后,未满5年便担任十余家企业高管和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从2020年8月起,多家企业开始举报并变更王俊成的高管身份。
5月1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仍在3家公司未注销王俊成的高管身份。
相关判决书显示,现年53岁的王俊成和珠海市原市长钟世坚是老乡,因为这层关系,王俊成多次找钟世坚为自己的房产项目帮忙。
2016年8月,钟世坚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0万元。
2016年底,时任珠海市新华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俊成,因向钟世坚行贿450万元等犯罪事实,被法院以单位行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17年4月19日止。判决书目前已经执行完毕。
王俊成刑满释放,至今未满5年。根据《公司法》146条,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等行为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去年12月底,珠海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应当解除王俊成的董事职务”。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0年6月,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下称加新华公司)发现,公司董事王俊成未满法定禁止期限,其担任公司高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有关规定。但由于要解除王俊成的董事职务,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王俊成亦是该公司股东。
从2020年8月开始,加新华房产公司等企业,向当地市场监管局递交举报材料。
加新华公司法务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我公司董事王俊成在新华房地产公司任职时被判刑,我们公司此前一直不太清楚这件事,后来公司变更高管信息时才了解到。考虑到可能对公司发展造成影响,我们进行了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相关单位举报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始办理王俊成的企业高管任职变更。广东吴川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9月,电话通知王俊成任职的另一家公司,前往监管局窗口办理变更。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工商信息查询软件发现,截至目前,王俊成还在担任3家企业的高管,其中包括最早举报王俊成身份违法的加新华公司。
加新华公司黄姓法务人员称,去年12月底,珠海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你公司应当解除王俊成的董事职务,并向我局申请变更备案”。
▲工商查询软件显示,接到举报后,多家公司已对王俊成的高管身份进行了变更。
该法务介绍,2021年1月,加新华公司股东投票,要求变更王俊成董事身份。当时,只有王俊成及同为公司股东的妻子投了反对票。但加新华公司内部规定,涉及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变更,需要百分之百的股东同意。
今年初开始,该公司向香洲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王俊成董事身份,双方交涉多次未果。今年3月,该局回复称,“何人任董事属于你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我局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管理。无权直接要求谁担任或者不但任董事。”
“按正常情况,如有类似违规担任董事的情况,应该公司申请,监管部门就办理变更,甚至应该主动消除这种违法状态。”黄姓法务人员表示。
5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珠海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通过电话对此事作出解释。
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所以,相关部门应该依法对违规担任高管的人员进行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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