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三家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设立进入实质执行阶段。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成渝金融法院定址重庆,成为继上海、北京金融法院之后的全国第三家金融法院。
成渝金融法院的设立,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缓解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司法体系、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为何要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对重庆意味着什么?当前的任务和重点工作有哪些?就此,两江观察与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拔尖人才,重庆市新型重点智库中国特色金融法治智库首席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煜宇展开对话。
为何要专设金融法院
两江观察:金融法院是一个“新鲜事物”,与其他类型的法院区别在哪?
王煜宇:在区域内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其实质是司法组织模式的重要迭代。金融法院依据地域、主体和金融基础设施住所等管辖标准,将之前分散于区域内外不同层级法院、不同类型审判庭(民庭、行政庭、刑庭、金融庭)的金融案件进行集中、专门、系统、专业的审理执行。
两江观察:为什么要专门设立金融法院?有哪些好处?
王煜宇:相较于一般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金融案件种类多、变化快、数额高、规模大、影响广,特设专门金融法院对其进行集中专业审理具有明显的组织功能和外溢效应:首先是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实现规模效应;其次,有利于优化交易规则、稳定交易结构、稳定市场预期、改善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再次,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权利,提升区域金融市场的公信力。概括起来,金融法院的设立,可以打造更好的金融法治生态系统,显著改善区域内金融法治水平,增强区域金融市场的吸引力。
定址重庆意义何在
两江观察:成渝金融法院定址重庆,对重庆意味着什么?
王煜宇:站在国际视野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中心指数都将以金融法院为代表的专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基础设施和关键权重指标。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等地缘政治优势明显的新兴国家,都建立了类似机制或机构。
从我国的情况看,第一家金融法院设在上海、第二家设在北京。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三年半以来,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744件、审结20050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近5470亿元;北京金融法院设立一年来,截至今年3月18日,共收案6275件,审结累计标的额2193亿元……其运行效果非常显著,为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北京推进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重庆正着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成渝金融法院定址重庆,不仅对实现该战略部署提供直接助力,同时将有力推动重庆融入“双循环”、共建“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为重庆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
两江观察:当前亟待推进的事项有哪些?
王煜宇:总体上说,成渝金融法院应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方向,精准对应内陆开放高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川渝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等建设的金融司法需求,整合优质资源、协同智力优势、创新体制机制,立足成渝、服务西部、面向东盟、辐射“一带一路”,为加快建成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的一流金融法院而努力。当前,除组织、编制、财拨等事项外,应着手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成渝金融法院五年规划和2032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度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明确“跨域管辖先行者、审判方式的创新者、规则制定的引领者、区域发展的维护者”五年目标和“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十年目标的实施路径和具体方案。
二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成渝金融法院管辖建议。成渝金融法院是我国第一个明确实施“司法管辖与行政辖区适度分离”的金融法院。探索“专门法院+跨行政区域法院”跨域管辖机制是成渝金融法院的使命所在。与上海、北京金融法院依据科创板和新三板等基础设施住所实施跨域集中管辖不同,成渝金融法院应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金融案件、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服务纠纷、“一带一路”金融纠纷等实施跨域集中管辖;同时应在做好配套的前提下,管辖金融刑事案件,率先实现三审合一。
三是精准对接司法服务保障需求,创新诉讼、审判、执行机制,迭代“多元金融纠纷智慧化解平台”和“金融大数据平台”。成渝金融法院应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定位、西部金融中心功能,创新基于铁路运单、提单、多式联运单证等“渝新欧”跨境融资产品的裁判标准和审判规则,探索一站式诉调对接金融纠纷智慧化解机制,开发整合包括诉讼数据、产业数据、审判数据、监管数据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实时开展金融数据共享和风险预警监测。
四是培养金融法治专门人才,协同金融法治智力资源。专门的金融法院设立,对专门金融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需求。提升全社会法治金融的实践能力和金融法治的认知能力,需要从根本上加强金融法治教育,深化金融法治研究。当前,可以在有条件的大学加快增设金融法二级学科;推进金融法治智库建设;成立成渝金融法院专家智库;铺设链接川渝两地,贯通立法司法、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人员交流、资源协同、智力共享机制,为成渝金融法院建设提供根本支撑和关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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