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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成18亿股市操纵案配角背后:委托理财责任该如何界定
08-16 09:45:15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证监会披露的一起罚没金额高达18亿的操纵市场案中,因为旗下账户的卷入,演员黄晓明成了该案的配角。

8月10日,证监会例会中披露,对高勇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额高达17.94亿元。高勇操纵的股票是“精华制药”(002349)。据证监会披露,有16个账户卷入其中,其中就包括黄某明。多方消息显示,此处提及的黄某明即影视演员黄晓明。

8月15日,黄晓明发布声明称,他本人的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

虽然本案已调查、审理终结,但外界仍在关注:黄晓明的账户是如何卷入市场操纵案的,他的行为到底是“委托理财”还是“出借账户”?

黄晓明未被处罚

根据证监会披露,在这次市场操纵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16个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中,就包括了黄晓明的账户。精华制药2015年半年报显示,黄晓明曾进入精华制药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位列第九。

根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晓明在8月15日的声明中强调, 他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而且,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他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从结果上看,证监会对该案作出的处罚决定,是针对账户组实际操作人高勇作出的: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处以罚款8.97亿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目前该案已经调查、审理终结。黄晓明并未被追究责任。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澎湃新闻记者分析,黄晓明与高勇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果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那么高勇作为受托人,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委托人账户从事违法行为,此时构成越权代理,法律后果由高勇承担,黄晓明没有法律责任。如果黄晓明知情并参与了操纵市场的计划,那么就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的共谋,不过从其声明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8月14日晚间,经济观察网曾报道称,证监会稽查人员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该稽查人员称,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也认为,如果黄晓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账户将用于操纵市场,就构成违法,但这需要证据支持,证监会调查后未处罚黄晓明,说明目前证据不足。

出借账户还是委托理财

对市场操纵“不知情”,是否意味着黄晓明可以撇清干系?这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也引发对出借账户、委托理财等概念的讨论。

其中,出借账户行为本身存在一定争议。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第5条明确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而委托理财则与出借账户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情况而言,出借账户是指将账户予以他人使用,账户资金也是别人的,而委托理财则由委托人承担账户盈亏,由受托人代理操作。

“出借账户是法律禁止的,但实践中,出借账户与委托理财之间界限并不是那么明确,是完全无偿的借账户给高勇用,还是存在某种合作关系,我认为是界定黄晓明责任的关键。”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委托理财是指账户内资金来源于自身,投资损益归属自身,只是具体操作过程委托他人处理。出借账户,则意味着除了账户名义外,其余事项比如资金来源、投资盈利或亏损均与账户所有人无关。我国法律法规中,除了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代客理财”之外,对于民间常见的委托炒股等委托理财方式,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出借账户则是证券法明文禁止的,出借账户给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

今年6月,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就提到,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 6 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具体起止时间以中国结算自律管理措施通知书为准,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至证券公司临柜办理。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桂森向记者表示,黄晓明是将自己的账户委托给对方操作,至少从现在公布的信息看,没有证据判断是参与了共同操纵股价的行为,即不具有共同或合谋操纵股价的故意,也没有具体参与操纵股价的行为。

黄晓明的投资版图

对于这次名下账户卷入操纵案,黄晓明的总结是“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天眼查资料显示,黄晓明入股公司达到42个,由黄晓明直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9家。

整体来看,黄晓明投资领域,包括互联网、文娱、餐饮,甚至还涉足了能源公司。其投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

一种是通过设立投资机构来进行投资,包括黄晓明参与、任泉创立的Star VC,以及黄晓明本人设立的明嘉投资。

2014年,黄晓明与其投资顾问张晓婷创办明嘉投资,投资项目包括秒拍、小咖秀、明星衣橱、韩都衣舍、同道大叔等。Star VC投资企业包括商汤科技、融360、车和家等。

在2016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黄晓明介绍自己80%的时间用于演艺工作,另外20%则用于商业投资。

另一种是黄晓明直接入股,而这一类投资中,出现了不少黄晓明明星朋友圈的身影。其最著名的一笔投资为60万入股乐视影业(现已更名乐创文娱),当时不止黄晓明,包括张艺谋、郭敬明、孙俪、孙红雷、李小璐等在内的影视明星均有参投。

黄晓明涉足的上市公司除了精华制药,还有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旗下的影视文化公司文投控股(600715)。

黄晓明还和妻子Angelababy经纪公司泰洋川禾的老板杨铭设立了合资公司北京追梦少年科技有限公司,和杨子黄圣依成立了名扬盛世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不过这两家公司已经被注销。

原标题:黄晓明成18亿股市操纵案配角背后:委托理财责任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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