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消息,最近在抖音视频上流行一个搭讪段子,内容是一男子问姑娘:“小姐姐、小姐姐,给你个东西要不要?”然后男子把手递给姑娘,十指紧扣,说:“我,你要不要?”
前两天,台州两个小伙子在吃夜宵的时候,喝了点小酒,看着邻桌的几个漂亮小姐姐,突然很想模仿。事情的后果大家都没想到。
那天凌晨一点钟左右,两个姓吴的小伙子在台州仙居一家饭店里吃夜宵。隔壁桌的几名年轻姑娘很漂亮。
两人突然想到,抖音上的那个视频。借着酒劲,两个小伙子就这样上去了。
现实中的姑娘吓坏了。而且姑娘旁边还有男同伴,愤然而起。两桌人吵了几句上了手,等到民警赶到,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现在两个姓吴的小伙子还有那桌的男人,三个人均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佩杰说,抖音那么红,我们普通人在玩抖音的时候可能也会碰到些法律问题,他想给大家提个醒。
从上面那个案例说起,两个小伙子,即便是模仿了“抖音”视频,如果搭讪后姑娘也愿意和他们交朋友,那也不会违反法律。但是他们的结果是被拘留,那是因为搭讪失败以后,两位当事人仍旧不依不饶,导致与姑娘的朋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斗殴造成的。
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可以依法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视情节和后果决定是否移送刑事处理。
现在短视频平台比较多,为了博眼球,赚点击,有时候视频内容会出格,如果太黄太暴力,那么摄制发布者及平台方都有可能违法。另外,拍摄下来的视频一般都是放在网上供大众观赏的,尤其要注意第三方的肖像和隐私,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最好先征得其同意再发布。还有,注意“整蛊”作品摄制过程中容易造成第三方或者自身受伤的法律风险。
有些视频制作者
为了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拍摄自己“整蛊”他人的作品
有时候可能会造成意外的发生
比如
……
◉ “抖音”中有一个视频是这样的——一方在门上贴透明胶,故意让人不小心撞上的恶作剧。如果被整蛊一方一不小心摔倒,导致受伤的严重后果,摄制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 美国有个极端的案例——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摄制者假扮“小丑”,拿着铁锤去吓唬路人,结果被路人举枪射杀。
◉ 还有武汉一位爸爸模仿抖音转小孩,失手将孩子摔成半身截瘫(脊髓严重受伤)。
最后,还要注意摄制过程中骚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导致的法律风险。
回到台州案例,“抖友”用这种方法去“撩妹”,如果女方不愿意,而男方又想强撩,有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
而有些视频是在公共场合下摄制的,如果造成人员拥堵围观,进而有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原标题:“给你个东西要不要?”台州小伙模仿网红视频搭讪漂亮小姐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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