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附近发生致15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为预防G75兰海高速公路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临洮至兰州方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兰州警方6日下午发布通告,事发路段严禁货车驶入客车道和超车。
11月3日19时21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在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多车相撞。
官方通报,据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通报还说,“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李某惊慌失措,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据悉,事发当晚,李某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从而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
事故发生后,有媒体注意到,这并不是该地第一次发生车祸,恰恰相反,长期以来,该路段多次发生交通事故,是名副其实的“夺命路段”。
2010年10月30日晚,事发收费站以南500米处,一辆加长挂车逆向行车,与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之后撞倒路边高压电线杆掉入路边大坑中,致7人死亡,1人受伤。
2005年6月13日晚,事发收费站出口约200米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冷藏车失控冲卡后连续撞上5辆车,最后冲向在附近饭馆门前吃饭人群,造成4死7伤。
《兰州日报》2013年11月曾给出一组数据: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2013年6月15日,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
在当地交警部门于今年春运期间发布一份出行提醒中曾提到,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隧道至兰州南收费站有17公里长下坡路段,易刹车失控,过往车辆应低挡低速,减速慢行。
人们不禁要问:连续17公里的长下坡,紧接着一个排长队的收费站,这样的道路设计有没有问题?为什么一直没有整改?
事实上,在《兰州日报》当年的报道中,记者这样写道:“兰海高速17公里长下坡路段本身就容易发生货车失控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失控的大货车冲了下来,正好又碰上了停在这里等待进城的大货车,那么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在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发生致15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兰州交警终于加强了对这条“夺命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
据兰州交警指挥中心官方微博6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预防G75兰海高速公路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临洮至兰州方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车辆分道行驶和限行。该路段左侧车道为客车道,中间车道为客货车道,右侧车道为应急车道。货运车辆应当在客货车道行驶,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严禁货运车辆超车,严禁占用应急车道。该路段南北双向禁止运输不可解体的超限运输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客货车道限速7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100公里/小时;七道梁隧道内客货车道限速5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时,与前车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加强路面管控和应急管理。途经该路段的所有重型货车必须自觉驶入七道梁隧道出口处的公安检查站,接受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大型货车发生制动失灵等故障,须立即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并报警求助,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息来源:@兰州发布 兰州交警指挥中心官方微博、新民周刊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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