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霍建华、林心如诉宋祖德名誉权案胜诉,宋祖德须置顶道歉并赔偿共计20万元。
宋祖德此前因发表《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等内容,宣扬霍如二人“非法同居”等内容被对方诉至法院,2018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分别作出判决书,判决宋祖德构成对霍建华、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两日发布致歉声明,分别向霍建华、林心如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二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100000元,两案合计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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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浪微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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