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2019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全部落实任教学校并入编入岗,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还指出:
2019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19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还要求严格履约管理:
无特殊原因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生病不适合从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中国青年报注意到,今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纷纷发布了相关通知,高度重视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部落实岗位,并且加强履约工作管理,为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营造良好氛围。
你了解公费师范生吗?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办法》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改进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内容。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
《办法》规定,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前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
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
此前,免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据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
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进一步激发师范生作为国家公费培养教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以上,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原标题:教育部通知,这些大学生由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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