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消息,15日,《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发布。该“考核”总分设为1000分,评估结果设A、B、C、D四个等级。每所幼儿园每3年要接受一次“评估大考”。督导评估结果不仅将向社会公示,还将作为对幼儿园进行日常管理、监督监管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幼儿园开展绩效管理、生均补贴、表彰奖励、干部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职督查人员、幼儿园责任督学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教委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全市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幼儿园(点)。评估对象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地方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其中,幼儿园分园、分址、分部和附设在中小学的幼儿园(班)作为独立主体参加督导评估。
按招标准,幼儿园评估结果将设ABCD四个等级。其中,A和B级分别对应优秀和良好级别,评分需要至少达到700分以上。C级为合格档,评定分值总分在600分及以上。而D级为不合格。
市教委明确,当幼儿园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幼儿等行为的,重大安全事故的,严重儿童伤害事件的,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将视情节给予降级处理,直至降为不合格。
“考试”由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负责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市级负责对区级督导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按计划,每3年为一个督导评估周期。在一个周期内,各区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估,市级对各区当年参加督导评估的幼儿园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核。
督导评估的“试卷”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条件、空间与设施、机构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成效等方面。其中,保育教育的分值最高,满分为300分。
与其他办法发布的“考点”以宏观描述为主不同,此次市教委发布的“考点”多设定明确数字门槛。比如“园长深入班级,每周不少于6至8小时,业务园长每周不少于16小时”“安防监控系统有专人管理,视频记录应保存30天,并定期查看”“近3年内专任教师稳定率在75%及以上”等。
另外,家园社区合作也成为幼儿园的“必考”项目。其中家园共育分值占了9分,要拿满分需要“重视家长工作,注重家园共育,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工作制度”“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的知识”。
原标题:北京幼儿园质量评估办法出炉:有虐童等行为将被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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