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11月14日, “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家属起诉“花椒直播”平台案二审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判决。“二审的焦点问题和一审中的基本一致,对方平台明确表达了调解意愿,“我们也会在对方给出调解方案后与吴永宁家属沟通,最终决定由他们来做。”吴永宁家属代理律师曹诚诚向南都记者表示,吴永宁的母亲没有参加庭审。
今年5月,吴永宁家属起诉“花椒直播”平台案的一审结果曾引发广泛关注。根据一审判决,经营“花椒直播”的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密境和风公司”)应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万元。一审判决后,密境和风公司就该案提起上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之后,吴永宁家属何某将吴永宁曾发布过视频的多家网络平台诉至法院。“总共(起诉了)7家平台,其中4家都调解了。”据吴永宁家属的另一名代理律师李铁华介绍,除了花椒直播、微博、快手三家平台,其他平台都选择了调解。
在诉密境和风公司的案件中,何某提到,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密境和风公司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拍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但平台为了提高其网络平台的知名度、美誉度、用户的参与度等从而获取更大的盈利,未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也未对其发布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对此,密境和风公司辩称,花椒直播平台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行为并不具有在现实空间侵犯吴永宁人身权的可能性,不是侵权行为。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也不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其没有应当处理的法定义务。同时,被告称其未指令吴永宁做超出其挑战能力或者不擅长的挑战项目。
法院经审理认为,“花椒直播”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且该平台与吴永宁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自吴永宁注册花椒平台的账号至其坠亡之间的近4个月内,其陆续在花椒直播平台上传了百余个危险动作视频,平台并未进行相关的任何处理,这是对吴永宁进行危险活动的放任,甚至是肯定。因此,平台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吴永宁的死亡所承担次要且轻微的责任。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密境和风公司向何某赔偿3万元。
密境和风公司在一审判决后继续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原标题:吴永宁家属诉花椒直播案二审开庭!其母未出庭,平台表达调解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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