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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遭法官索贿:连10块钱都要,还让安排“特殊服务”
08-13 17:57:46 来源:津云新闻

津云新闻消息,一轮强降雨导致四川雅安多地河水暴涨,部分地区受灾。

段国剑、段林毅父子顾不上帮家人转移家用,只是专注于一遍遍核对、整理着几十份文档。

这些文档包括段家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举报理塘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理塘法院”)法官阎某勇的材料。

阎某勇

段林毅称,阎某勇涉嫌向段家索贿、受贿,甚至索要“特殊服务”后让段家买单,这让段家难以接受。

经济纠纷案遇上了阎法官

段家和阎某勇法官的交集源于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2013年,段国剑之子段林毅向位于四川省理塘县的甘孜州康南民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公司”)供应水泥和煤灰,双方合作期间,康南公司拖欠段林毅近98万元货款。

2014年,由段国剑继续向康南公司供应水泥和煤灰,康南公司拖欠段国剑货款300余万元。

两年下来,康南公司拖欠段家父子398万余元货款。

为了偿还段家的货款,康南公司将公司下属的商混站承包给段家父子经营。

双方约定,段家父子承包商混站期间,扣除商混站的税收、管理费以及给商混站的分红后,剩下的营业收入由段家父子支配,这部分营业收入用以冲抵康南公司拖欠段家的货款。

段家父子承包商混站的期限从2015年3月到2017年12月30日。

在段家父子经营期间,康南公司的股东不能干涉商混站的销售、收款和车辆运输的业务。

但,自从段家承包了商混站后,麻烦事就接踵而来。

商混站的印章依旧掌握在康南公司股东手里,没有印章段家父子没办法和客户签署合作协议。

商混站赚的钱入账后,康南公司股东以各种理由不划拨给段家,继续拖欠段家的钱。

段林毅记录的账目中,2016年12月,商混站有一项100万元的经营收入,而最终只有15万元进入段家账户,其余都被康南公司股东扣留。

段林毅说,就算扣除税收、管理费和分红,100万元的经营收入,段家至少能拿到七八十万元货款,然而却只拿到了15万元。

拿不到应得的货款,段家的生意就无法持续下去。

此外,康南公司股东还以强行入股等其他手段阻挠段家父子经营商混站。

和段家父子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另外两家和康南公司合作的企业。

2018年9月,段家父子和另外两家企业联合向四川省公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以强迫交易受案。

2018年10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康南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股东被控制,案件的一审承办法官为理塘法院法官阎某勇。

因康南公司未能通过商混站的承包经营事务归还拖欠段家的货款,2019年7月段林毅、段国剑分别向理塘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之诉讼,两案均由阎某勇承办。

段林毅说,在他和父亲起诉康南公司期间,发现商混站的实际经营收入巨大。段林毅初步统计,除去协议中应扣除的部分,段家应该从商混站实际经营收入中得到1300余万元货款,算上之前康南公司拖欠段家的398万余元货款,段家应该从康南公司得到货款1700万元左右。

法官拿当事人当“提款机”?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段家以为,案子交到阎某勇法官手里,会得到重视和公正的审判,但事实上,段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段林毅称,承办段家的案子没多久,阎某勇就开始向段家伸手了,而且不止一次。在段家看来,他们成了阎某勇的“提款机”。

段家平时掌管财务支出的是段林毅的妻子胡霞(化名),在案件起诉和审理期间,阎某勇和胡霞联系频繁,并亲切的称胡霞为“亲家母”。

胡霞告诉记者,一开始阎某勇并不是直接要钱,而是让胡霞给他买东西。

从胡霞和阎某勇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2018年10月,阎某勇向胡霞索要皮鞋、衬衣、裤子、外套,胡霞总共花费了近2500元。阎某勇曾提出要向胡霞付钱,但胡霞考虑到自家的案子还在阎某勇手上,不好明确表态,只在微信里回复“呵呵”俩字,而阎某勇并没有把钱支付给胡霞。

阎某勇索要衣服鞋子等物品

除了自己穿戴之外,汽车用品也不例外。2019年1月,阎某勇向胡霞提出要给自己的车子更换轮胎和保养,此次胡霞为阎某勇支付了1600多元。

胡霞说,刚开始尝到了甜头,此后阎某勇越来越肆无忌惮,就连给别人送礼,也让胡霞买单。2019年7月,阎某勇以送礼为由,让胡霞购买了2条中华烟,共价值2000多元。当得知一条烟就要一千多元时,阎某勇称抽烟的人为“腐败分子”。

阎某勇索要香烟

除了买东西外,阎某勇还涉嫌编造谎言,让段家掏钱。段林毅说,2019年1月,阎某勇联系段家称,2018年理塘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康南公司一案,康南公司已经上诉,二审中段家可能会输。

阎某勇自行为段家垫付了1万元打点上面的领导,阎某勇让胡霞以现金的方式把1万元钱还给他。

但段家后来得知,康南公司并未对阎某勇所说的案件提起上诉。

大花销张嘴,小花销也不含糊。胡霞说,就连10块钱阎某勇都会张嘴要。2019年3月,阎某勇通过微信向胡霞索要10元钱红包,声称转天归还,然而并未归还。2019年9月,阎某勇打车时向胡霞索要50元打车费,胡霞干脆一次性支付给对方300元,对方照单全收。

阎某勇索要打车费

法官索要“特殊服务”?

阎某勇除了向段家索要财物外,还索要“特殊服务”。

段林毅告诉记者,2019年3月,阎某勇称,他联系了一名和段家案件有关的人员,要求段林毅为这名人员安排“特殊服务”。

在通话录音中,阎某勇说,让女方在白塔公园的出租房等候,并让段林毅发送女方的电话号码,同时还要求女方提供一条龙服务。

事后,阎某勇让段林毅向女方支付报酬,段林毅当天通过微信分三次给女方转款,每次300元,共计900元。

阎某勇让段林毅转给女方的“特殊服务费”

近日,段林毅再次联系女方,并将阎某勇的照片发给女方,女方称当初来的人只有一名身穿制服戴眼镜的男子,而该男子正是阎某勇。

女方确认阎某勇身份

嫌疑人戴着脚镣打电话?

段林毅说,阎某勇收取了段家的财物,享受了段家付费的“特殊服务”后,也为案件做了一些努力,不过阎某勇做的事情出格了。

康南公司股东所涉的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阎某勇把嫌疑人从看守所提到法院,并让嫌疑人和家属私自会面。

从段林毅提供的一张图片中看到,一名男子戴着脚镣打电话。段林毅说,打电话的男子是康南公司的股东之一,地点在理塘法院,当时男子还在被羁押期间。

被羁押人员戴脚镣打电话

阎某勇声称让段家和康南公司股东协商相关事宜,于是把段家叫到了理塘法院,并且把康南公司被羁押的股东从看守所提到了法院。

当时被羁押人员的家属也到了法院,还带来了吃的,被羁押人员几乎没有受到限制,互相之间可以交流,甚至被羁押人员还能带着脚镣拨打电话。

法官为当事人指定律师?

不过阎某勇费尽周折让双方见面,双方的协商并没有达成一致。

段林毅说,这些年段家在阎某勇身上花的钱达数万元,而段家的案子却迟迟没有结果,这也和段家案子的代理律师熊某林有关。

而熊某林,是阎某勇指定给段家的。

段林毅说,2019年8月,在阎某勇的撮合下,熊某林和段国剑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阎某勇对段家称,熊某林是一位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并且熊某林和康南公司负责人的一位朋友关系很好,熊某林能通过这位朋友做康南公司负责人的工作,让康南公司给段家几百万元,然后在量刑的时候,阎某勇可以适当给相关人员减刑。

段家支付给熊某林3万元的委托费。然而,事后段家发现,熊某林并未起到相应的作用,于是段家不想继续委托熊某林打官司。

阎某勇得知后,再三劝说段家。在和段家的通话录音中,阎某勇称,熊某林是他介绍来的,如果段家执意退钱,阎某勇可以找熊某林把钱要回来,再把钱退给段家。

梳理阎某勇指定熊某林代理段家案件一事的前后,段林毅感到疑惑的是,如果按照阎某勇所说,熊某林和康南公司负责人的朋友认识,可以为段家要来几百万元货款,那么阎某勇为原告指定一位和被告有关系的律师代理案件合理吗?

记者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查询发现,熊某林并非系统登记的律师。

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2017)川01民终10421号案件中,委托诉讼代理人为邛崃市临邛地区法律服务所的熊某林,他的身份是该所的法律工作者,而并非律师。

熊某林和段国剑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中,在熊某林签字处的单位印章为“邛崃市临邛地区法律服务所”。

“就算熊某林有律师从业资格,那么阎某勇法官为原告指定律师合规吗?”段林毅说。

段家的案子迟迟没有结果,巨额货款无法讨回,对段家来说每推迟一天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段林毅觉得,再任由阎某勇像以前一样继续下去,段家不知道还要搭进多少精力物力。

(部分图片由受访人提供)

原标题:四川男子遭法官索贿:从10块钱到“特殊服务”都要,指定“律师”疑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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