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万州区区委宣传部获悉,该区3名90后青年因拒服兵役,被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照《兵役法》规定分别处罚10000元人民币,且两年内用人单位不得招聘录用。
三青年当逃兵,后果很严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关于对2017年拒服兵役违法惩戒的通知》中称: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神圣使命,为进一步强化兵役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万州征兵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推进,万州区征兵办日前对2017年度3名拒服兵役人员进行处罚。
经查,2017年征兵过程中,万州区青年刘仁杰、廖暑光、许文杰3名青年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并通过了万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于2017年9月批准入伍并签署了《入伍承诺书》。
服役期间,3名青年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继续服役,不愿接受部队纪律约束,怕苦怕累思想严重,多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离队申请,其所在部队、兵役机关和家庭均反复进行教育引导,宣讲兵役政策和拒服兵役有关后果,鼓励其积极适应新训期间部队管理,安心部队生活、立志军营成长成才,动之以情,晓以利害,但均无济于事。
三人仍坚持拒服兵役,于2017年12月被部队作思想原因退兵处理。
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青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重庆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等规定和市征兵办《关于开展拒服兵役违法惩戒联合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万州区征兵办决定对刘仁杰、廖暑光、许文杰3人处以:
1、一次性经济罚款10000元;
2、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两年内不得招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职工;
3、公安机关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在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为“拒服兵役”;
4、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和复学手续。
5、各家银行两年内不得给予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6、区民政部门两年内不得将其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帮扶对象。
“拒服兵役”并非首例!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这起“拒服兵役”被处罚的事例在重庆也并非首例。
据《垫江日报》报道,5月,垫江县人民政府通报了史山泰、黄闻培两名青年拒服兵役的处罚情况。
两名青年被给予每人20000元罚款的处罚。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两年内不得出国或升学。
此外,《重庆日报》客户端报道,4月,重庆市璧山区也通报了一起类似处罚案例。
通报称,重庆市璧山区两名青年张国庆、贺煊玮拒服兵役,被处罚如下:
1.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10000元
2.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招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职工
3.公安机关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4.在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为“拒服兵役”
5.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和复学手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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