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重庆日报记者6月19日从市城管委了解到,即日起至7月8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征求意见。市民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发电子邮件至faguiyichu@126.com。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一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三是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四是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征求意见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快递收发点等经营或管理者设立回收点就地回收可回收物,鼓励采用押金返还、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开展可回收物回收。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别化的收费制度。
另据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为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已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主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的街道比例要达到20%,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
原标题:混合垃圾多付费 分类垃圾少付费《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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