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界网消息,12月4日早上8时许,重庆市城口县公安交巡警大队一辅警在东大街执勤时,一名驾驶员称捡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想请交巡警妥善处置。
民警接过猫头鹰仔细检查,发现猫头鹰并未受伤。为保证猫头鹰的安全,民警将它装起来送去了城口县森林公安民警手中。
日前,城口县森林公安民警已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当你看到有人捕猎、倒卖野生动植物等行为,或发现有受伤的动物时,请拨打城口县森林公案局电话59223366报警。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陈小东
原标题:捡到猫头鹰,咋办?民警:呼叫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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