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松松、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能赚钱”,看到这样的广告是否有点心动?“好评”、销量原来是这样刷出来的!上上网就有钱赚?天上真能掉下馅饼?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微电园派出所辖区某企业员工欧昕(化名),就被这个“馅饼”砸中了脑袋,还砸得不轻,“馅饼”变“陷阱”,他替人刷单被,骗走1万余元。
所幸报警及时,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迅速查处为其止损,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4月14日,微电园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刷单被骗10599元。经民警调查,14日下午4时许,欧昕在一微信群中收到一条刷单广告名片推送信息,因为此前也从事过替人刷单的“小业务”,欧昕没有多想便添加了好友,对方以每单15元的报酬,让其到某电商平台进行刷单操作,并承诺不需本人垫资,只需按流程操作购买即可收到刷单酬劳。
“不就是动动手指的事嘛!”欧昕轻信了对方,随后在手机上使用对方提供的电商平台APP账号及密码进行操作,对方将一部iphone11手机加入购物车并让其支付购买,欧昕完成购买后,随即就收到了本人支付宝被扣费10599元的信息,此时网上交易已无法撤销、无法退款,收货人、收货地址均与自己无关,欧昕的微信随即也被拉黑。
确认自己被钓鱼链接诈骗的事实后,欧昕如梦方醒,立即电话报警,微电园所民警迅速联系该电商平台客服和江苏南京警方,对欧昕支付的10599元的订单进行拦截。此后,民警联络南京警方寻求支持配合,最终在南京警方的协助下,支付宝将10599元退还到欧昕帐户。
面对失而复得的“巨款”,欧昕惊喜万分,再三向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销售量以及好评,以此吸引顾客。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手段,但更具危害性的,是衍生于其中的诈骗犯罪。不变的刷单骗局,流水的受骗者,刷单套路手法简单,不要让“轻松赚钱”蒙蔽双眼。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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