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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 在有职业病风险岗位工作,要注意这些
11-30 17:11:52 来源: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

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职工难免会在作业环境较差的场所工作,如在有煤尘、矽尘等粉尘的岗位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对这些粉尘管理不规范、职工个人防护不到位,职工就有可能罹患尘肺病。

尘肺病是职业病的一种,是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疾病。

那么,职工在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工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一起来看看吧!

0 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职业病包括10大类132种。

这10大类职业病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0 2

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职业病诊断并不等同于工伤认定。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只有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仅有职业病诊断证明是不能直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单位自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0 3

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不能

在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合同期满后需要先进行离岗检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对于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员工,若未进行离岗检查,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0 4

员工离职后发现罹患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若员工离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规定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且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原标题:注意!在有职业病风险岗位工作,要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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