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因欲中途下车被拒绝,重庆市合川区男子魏某某拿拖把将正在开车的驾驶员邓某某打伤。2月5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起案件的起诉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以魏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日9时许,魏某某在重庆市合川区盐井场镇搭乘由邓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渝D5****号公交车往合川城区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合川盐井212国道银窝子路段时,魏某某要求下车,而邓某某称弯道不能停车,遂继续驾车向前行驶,魏某某则辱骂邓某某,继而拿起驾驶室旁的拖把殴打正在驾车的邓某某,致使邓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鼻部软组织挫伤,邓某某遂紧急刹车将公交车停在公路中间。
案发后魏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一直在现场等待,直至民警到达现场将其抓获,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邓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合川区检察院认为,魏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魏某某自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魏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原标题:欲中途下车被拒,重庆男子持拖把殴打公交司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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