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为了让生活更方便、更舒适 ,一些楼层较高的、老旧小区的居民,都愿意在外立面加装电梯。渝北回兴兰亭水云涧10栋1单元的业主也申请了加装电梯,前两天就开始动工了,不过,业主们的高兴劲只保持了两天就打住了。这是为什么呢?
兰亭水云涧这个小区建成大概有十多年了,每栋楼都是7楼的小高层。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楼栋上面几层的业主便想申请安装电梯,10栋1单元就是其中之一。
2019年底的时候,10栋1单元的业主代表作为甲方,与金汤电梯销售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了电梯的具体型号以及总价44万8千的价格,由政府补贴25万,业主自筹19.8万。由于疫情以及审批手续的问题,一直拖到了现在。9月23号,金汤电梯公司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不过这电梯井刚挖了两天,便停工了。
刚挖了两天电梯井,电梯公司便以地基过硬,要求加价两万六。在业主看来,这属于无理要求,但现实就是,电梯公司工人已经离场,工程被撂了挑子。
业主们表示,地形地貌,电梯公司事先进行过勘察,费用价格也写进了合同,怎么能说加钱就加钱呢。金汤电梯公司负责这项工程的姚经理表示,这是因为没料到难度会这么大。
姚经理表示,合同是2019年签订的,如今人工和材料涨了不少,适当加价也在情理之中,但业主一方却表示,电梯公司如果对价格有异议,完全可以在开工前提出来。
业主们的担心不无道理,签了合同也能随时加价,在他们看来,电梯公司就是赤裸裸的要挟,反正地基已经打开了,业主们自筹的十多万也已经付给了电梯公司,着急的是业主。
电梯的工期是100天,业主们集体觉得,电梯公司不按合同办只能算是违约,而姚经理却表示,目前一切还在工期内,不能算违约,至于最后怎么办,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门口留着这么个烂摊子,进出也不方便,难道只有妥协一条路吗?
电梯公司这种临时加价的行为属于违约吗,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认为,任何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平等的基础上也可以协商,但假如电梯公司在约定的工期内没有完工,就属于违约,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赖力力
原标题:施工两天撂挑子 不认合同认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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