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声演员孙越在微博上吐槽,称车险7月底才到期,但刚到6月,多家保险公司就对他进行了“电话轰炸”。而第三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与车险“电话轰炸”相关的投诉已经达到上千条。
通常情况下,客户车险快到期,进行提示和沟通,这是有必要的,但是保险公司人员接二连三地电话“轰炸”,这已经属于“恶意骚扰”。
如果保险即将到期,是同一保险公司不同保险员电话,那就说明保险公司不断地换人频繁地打电话,难道保险公司内部只共享客户电话,却不共享续保信息?保险公司将客户当作肥肉一样,任由业务员来抢食?说到底,就是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混乱。
电话营销归根到底只是一种销售方式。要想客户买单,保险公司必须在产品和服务上下功夫。这包括从产品设计、销售方式以及后续服务等多个环节系统地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还要从内部规范、制度流程等多个方面确保消费者权益且不造成额外麻烦。
如果是接到不同保险公司电话,这就涉及到了信息泄露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若保险公司等机构在未征得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将消费者的电话号码推送给其他保险公司,其他保险公司人员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到消费者私人生活安宁的,则保险公司将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
2022年4月,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拟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人员的人身保险销售前行为、人身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人身保险销售后行为进行全流程规范。其中对电话销售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另外,监管部门应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问题源头企业的监督整改,严格规范未经用户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等扰民行为,守护好群众的安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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