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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雨衣男”被拘,莫因前夫妻关系令惩罚“打折扣”
2022-07-13 10:24:16 来源:上游新闻

7月11日,一段犹如恐怖片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一对母女上楼回家,女子刚打开房门,一名身穿雨衣的男子突然从楼道冲下,将女子拖拽进屋,几秒钟后,又把小孩拎进屋里,随即门被重重关上,镜头前空荡荡,令人背脊发寒。12日,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女子前夫战某某趁其开门回家之际,强行闯入家中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目前,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婚姻关系中,家暴的重点常常被偏见性地落在“家”上,大众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习以为常,忽视了“暴”的存在。一开始还有网友落入“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误区中,认为两人的关系可能导致这场暴力事件发生。但通报显示,两人已经离婚。

其实,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还是曾经有过婚姻关系,这都不影响对暴力的定性,暴力就是暴力。而男子不但暴力拖拽,还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这明显已经超出“家务事”的范畴。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在婚内,只要存在强迫行为,也算强奸。据山东莱阳警方工作人员透露,男子战某某已经被警方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立案调查。正如@中国警方在线 在知乎答问中所言,强奸罪的客体为性自主权。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更别说两人已经离婚了)。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犯罪主体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回到这起事件,战某某在两人离婚后,于前妻家门口暴力袭击,限制对方人身自由,还实施强奸,可见两人之前的矛盾并未因为离婚得到解决。分析之前不少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案件中,可以看到不少男性以婚姻或恋爱关系纠纷为借口,反复纠缠、骚扰,最后甚至升级为持械入室、强奸、杀人,暴力行为一步步升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起初程度较小的骚扰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惩罚,最终导致更大的悲剧发生。如果战某某可以借两人之前的关系为开脱,令社会和法律对其高举轻打,女性的安全感还从何谈起。无论对于个人,亦或到整个女性群体,该事件的影响都十分恶劣,所以对有恃无恐的“雨衣男”的罪行必须严格追究,以儆效尤,不能因为存在前夫妻关系就“打折扣”,只有这样才能还女性以安全感,对暴力犯罪起到警示作用。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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